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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检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登记和抽查文书状貌》
起源:
功夫:2020/06/24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检验收治理暂行划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以下简称《暂行划定》),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检验收工作,在宽泛征求处所主管部门、有关专家、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定见的基础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造订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检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登记和抽查文书状貌》(以下简称《工作细则》和《文书状貌》)。《工作细则》共5章25条。《文书状貌》共4份申请表体状貌和6份文书状貌。《工作细则》和《文书状貌》充分结合了原公安消防部门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规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司法文书(状貌)》和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现实做法,对《暂行划定》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检验收工作的法式、审批内容、审批前提进行具体细化和规范。《工作细则》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检验收工作细分为申请受理、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消防验收现场评定、造发许可文书等三个环节,有助于推动技术服务与行政审批分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造度鼎新“联审联验”的有关要求。同时,细化明确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的假造要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的具体内容。《工作细则》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检验收应切合国度工程建设消防技术尺度强造性条文以及带佑装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造性条文的审批要求,取缔对其他非强造性条文划定的要求,有关消防的竣工图纸应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有效预防自由裁量权过大、审验尺度不一致等问题。为落实《暂行划定》的要求,《工作细则》严格规范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内容和要求,明确发展特殊消防设计的特殊建设工程领域,明确资料上报、专家评审、通知登记等环节要求,落实评审专家责任。原公安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治理司法文书(状貌)蕴含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设计登记抽查、消防验收登记抽查等文书状貌共17份,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取缔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登记工作,并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流程方面的特点,对部门内容相近的文书进行简化归并,将《文书状貌》精简为4份申请表格和6份文书状貌。4份申请表格蕴含建设工程根基信息、各方主体信息、工程简要注明等,并增长技术服务机构有关信息,推动技术服务市场化;增长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检测情况,加强对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的过程节造。6份文书状貌蕴含司法律规凭据、建设工程根基信息、主管部门定见和注明、行政救助条款等,并将原大量需申请人填写的内容改为条款勾选,便于使用。增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登记抽查复查申请表》,添补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登记抽查复查申请法式空缺,美满工作法式。此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发展《工作细则》和《文书状貌》的宣贯培训,领导各地实时造订执行细则,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检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