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发展无阻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验收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幼康过程规划纲领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度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系统建设规划的通知》要求,凭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发展无阻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决定对申报参与“十三五”无阻碍环境创建的211个市县村镇创建工作情况进行验收。
有关事项如下:
验收内容
省级主管部门对无阻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参与无阻碍环境创建的市县村镇发展的重要工作、获得的功效、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验收方式与功夫铺排
市县村镇自查和省级核查(2020年8—9月)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通讯治理、民政、残联、老龄等部门掌管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创建无阻碍环境市县村镇验收工作,组织市县村镇自查和省级核查。
各市县村镇对照建标〔2018〕114号文件中的《创建无阻碍环境工作尺度》(以下简称《尺度》)和有关规范进行自查,将自查汇报、无阻碍环境创建工作查抄表(见附件)及电子版光盘等报省级主管部门。切合《尺度》的市县村镇,可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创建无阻碍环境达标市县村镇”;切合《尺度》且创建工作成就凸起的,可申请“创建无阻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
各省级主管部门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造订工作规划,选取适当方式发展核查,于2020年9月20日前将本地域无阻碍环境创建工作总结汇报、示范和达标市县村镇推荐名单、汇总后的各市县村镇自查资料(含电子版光盘)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各。ㄇ⑹校┩萍龅氖痉妒邢卮逭蜃苁怀5个,推荐的达标市县村镇数量凭据核查达标情况确定。
部委抽查(2020年10—11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结合组成专家组,选择部门推荐的市县村镇进行核查,形成工作汇报,提出评估定见和改进建议。
总结赞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将对“创建无阻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进行赞美,总结“十三五”无阻碍环境创建经验,部署“十四五”无阻碍环境创建工作,全面推动我国无阻碍环境建设。